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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现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10月28日附件: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10-28
科技部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助力稳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按照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场景创新 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启动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围绕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生态,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强研发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打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首批支持建设十个示范应用场景。二、首批示范应用场景(一)智慧农场。针对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等农作物生产过程,聚焦“耕、种、管、收”等关键作业环节,运用面向群体智能自主无人作业的农业智能化装备等关键技术,构建农田土壤变化自适应感知、农机行为控制、群体实时协作、智慧农场大脑等规模化作业典型场景,实现农业种植和管理集约化、少人化、精准化。(二)智能港口。针对港口大型码头泊位、岸桥管理以及堆场、配载调度等关键业务环节,运用智能化码头机械、数字孪生集成生产时空管控系统等关键技术,开展船舶自动配载、自动作业路径及泊位计划优化、水平运输车辆及新型轨道交通设备的协同调度、智能堆场选位等场景应用,形成覆盖码头运作、运行监测与设备健康管理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打造世界一流水平的超大型智能港口。(三)智能矿山。针对我国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需求,聚焦井工矿和露天矿,运用人工智能、5G通信、基础软件等新一代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建成井工矿“数字网联、无人操作、智能巡视、远程干预”的常态化运行示范采掘工作面,开展露天矿矿车无人驾驶、铲运装协同自主作业示范应用,通过智能化技术减人换人,全面提升我国矿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智能工厂。针对流程制造业、离散制造业工厂中生产调度、参数控制、设备健康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综合运用工厂数字孪生、智能控制、优化决策等技术,在生产过程智能决策、柔性化制造、大型设备能耗优化、设备智能诊断与维护等方面形成具有行业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在化工、钢铁、电力、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进行示范应用。(五)智慧家居。针对未来家庭生活中家电、饮食、陪护、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智能化需求,运用云侧智能决策和主动服务、场景引擎和自适应感知等关键技术,加强主动提醒、智能推荐、健康管理、智慧零操作等综合示范应用,推动实现从单品智能到全屋智能、从被动控制到主动学习、各类智慧产品兼容发展的全屋一体化智控覆盖。(六)智能教育。针对青少年教育中“备、教、练、测、管”等关键环节,运用学习认知状态感知、无感知异地授课的智慧学习和智慧教室等关键技术,构建虚实融合与跨平台支撑的智能教育基础环境,重点面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支持开展智能教育示范应用,提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助力乡村振兴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实施。(七)自动驾驶。针对自动驾驶从特定道路向常规道路进一步拓展需求,运用车端与路端传感器融合的高准确环境感知与超视距信息共享、车路云一体化的协同决策与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展交叉路口、环岛、匝道等复杂行车条件下自动驾驶场景示范应用,推动高速公路无人物流、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智能网联公交车、自主代客泊车等场景发展。(八)智能诊疗。针对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等诊疗需求,基于医疗领域数据库知识库的规模化构建、大规模医疗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等智能医疗基础设施,运用人工智能可循证诊疗决策医疗关键技术,建立人工智能赋能医疗服务新模式。重点面向县级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九)智慧法院。针对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法院业务领域,运用非结构化文本语义理解、裁判说理分析推理、风险智能识别等关键技术,加强庭审笔录自动生成、类案智能推送、全案由智能量裁辅助、裁判文书全自动生成、案件卷宗自适应巡查、自动化审判质效评价与监督等智能化场景的应用示范,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十)智能供应链。针对智能仓储、智能配送、冷链运输等关键环节,运用人机交互、物流机械臂控制、反向定制、需求预测与售后追踪等关键技术,优化场景驱动的智能供应链算法,构建智能、高效、协同的供应链体系,推进智能物流与供应链技术规模化落地应用,提升产品库存周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三、组织实施科技部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为主要基础,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主要依托,充分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企业作用,遴选一批支持建设的示范应用场景。各地方科技厅(委、局)、试验区向科技部推荐拟支持建设的示范应用场景,科技部经审核评估后,确定是否支持,并对建设达标的场景进行宣传推广。联系人及电话:战略规划司  许  谦, 010-58881670常歆识, 010-58881615科技部2022年8月12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08-12
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委、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为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系统指导各地方和各主体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加快场景创新 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7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着力解决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和产业化问题,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场景创新是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以供需联动为路径,实现新技术迭代升级和产业快速增长的过程。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对于促进人工智能更高水平应用,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数据和算力资源日益丰富、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为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仍存在对场景创新认识不到位,重大场景系统设计不足,场景机会开放程度不够,场景创新生态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加强对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工作的统筹指导。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提升场景创新能力为方向,强化主体培育、加大应用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场景生态,加速人工智能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产业培育,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 基本原则。——企业主导。坚持企业在场景创新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成为场景创意提出、场景设计开发、场景资源开放、场景应用示范的主体。——创新引领。面向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以前瞻性构想和开拓性实践为起点,运用新模式新方法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开放融合。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场景机会,围绕场景创新加快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算力等要素汇聚,促进人工智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协同治理。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发挥政府和市场的积极性,共同为场景创新提供制度供给,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监管规范相协调。3. 发展目标。场景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产业增长的新路径,场景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上水平。——重大应用场景加速涌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研究发现、重大活动保障等领域形成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重大应用场景。——场景驱动技术创新成效显著。通过场景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和系统平台优化升级,形成技术供给和场景需求互动演进的持续创新力。——场景创新合作生态初步形成。初步形成政府、产业界、科技界协同合作的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系,场景创新主体合作更加紧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场景驱动创新模式广泛应用。场景开放创新成为地方和行业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抓手,形成一批场景开放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二、着力打造人工智能重大场景4. 围绕高端高效智能经济培育打造重大场景。鼓励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制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造、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农业领域优先探索农机卫星导航自动驾驶作业、农业地理信息引擎、网约农机、橡胶树割胶、智能农场、产业链数字化管理、无人机植保、农业生产物联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等智能场景。物流领域优先探索机器人分流分拣、物料搬运、智能立体仓储以及追溯终端等智能场景。金融领域优先探索大数据金融风控、企业智能征信、智能反欺诈等智能场景。商务领域优先探索多人在线协同会议、线上会展、盘点结算等智能场景。家居领域优先探索家庭智慧互联、建筑智能监测、产品在线设计等智能场景。消费领域积极探索无人货柜零售、无人超市、智慧导购等新兴场景。交通运输领域优先探索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技术在园区内运输、摆渡接驳、智能配送、货车编队行驶、港区集装箱运输、港区智能作业、船舶自主航行等方面的智能应用场景。5. 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教育、养老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城市大脑、城市物联感知、政务数据可用不可见、数字采购等场景。交通治理领域探索交通大脑、智慧道路、智慧停车、自动驾驶出行、智慧港口、智慧航道等场景。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探索环境智能监测、无人机器自主巡检等场景。智慧社区领域探索未来社区、无人配送、社区电商、数字餐厅等场景。医疗领域积极探索医疗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辅助决策支持、医用机器人、互联网医院、智能医疗设备管理、智慧医院、智能公共卫生服务等场景。教育领域积极探索在线课堂、虚拟课堂、虚拟仿真实训、虚拟教研室、新型教材、教学资源建设、智慧校园等场景。养老领域积极探索居家智能监测、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等场景。农村领域积极探索乡村智慧治理、数字农房、在线政务服务等场景。6. 围绕高水平科研活动打造重大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为解决数学、化学、地学、材料、生物和空间科学等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的新范式,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文献数据获取、实验预测、结果分析等方面作用,重点围绕新药创制、基因研究、生物育种研发、新材料研发、深空深海等领域,以需求为牵引谋划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融合人工智能模型算法和领域数据知识,实现重大科学问题和发现的研究突破。7. 围绕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打造重大场景。在亚运会、全运会、进博会、服贸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举办中,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为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提供测试、验证机会。鼓励在战略骨干通道、高速铁路、港航设施、现代化机场建设等重大建设工程中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重大工程建设效率。三、提升人工智能场景创新能力8. 强化企业场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计民生关键问题,围绕企业智能管理、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培育等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机会,开展场景联合创新。大力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等积极开展场景创新,参与城市、产业场景建设,通过场景创新实现业务成长。鼓励地方通过编制场景创新成果推荐目录等方式,助力企业实现场景创新突破。9. 鼓励高校院所参与场景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用于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应用场景。鼓励在成果转化中主动对接城市、产业的人工智能技术需求,开展场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提高科研工作的市场化导向,激活科研人员创新潜力。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场景创业,挖掘人工智能科研成果场景创意,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应用。10. 培育壮大场景创新专业机构。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科技龙头企业、科技类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等以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为导向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实践,聚焦产业智能化场景创新需求,建设人工智能场景创新支撑环境、引入行业场景资源、联合开展场景创建、孵化新企业新业务。鼓励市场化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促进服务机构发展,在人工智能场景发现、发布、对接、推广、培育等方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多元主体合作的场景创新新机制。11. 构筑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高地。推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以场景为抓手开展创新试验,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突破、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等方面开展场景创新示范。推动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场景培育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成果转化、企业培育、产业升级等方面创新工作模式。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开放12. 鼓励常态化发布人工智能场景清单。鼓励各类主体建立常态化人工智能场景清单征集、遴选、发布机制。推动地方政府、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场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场景大会、搭建场景发布平台等多种方式建立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机制,面向人工智能企业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推动人工智能培育从“给政策”“给项目”到“给机会”转变。13. 支持举办高水平人工智能场景活动。鼓励各地举办高水平场景创新活动,发布场景创新成果、场景合作机会,为场景供给方、研究机构、企业、投资机构提供高端交流平台,加强场景创新主体交流合作。鼓励组织人工智能场景主题创新大赛,围绕社会治理、产业创新等需求开展场景创新,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性的解决方案。鼓励建设集测试、展示、路演、体验为一体的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验区、展示馆等场景展示体验环境,定期面向社会举办场景展示体验活动,增强人工智能的科技体验感和获得感。14. 拓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合作对接渠道。鼓励地方政府、央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联合创新、优秀场景推介等方式促进场景供需双方对接合作。强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具有首创性、示范性的标杆场景项目落地。探索市场化场景合作新机制,在商业模式、项目采购、资金合作等方面形成符合场景特征的新制度。鼓励开展跨区域场景合作,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共同体,发挥中心城市科技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城市间场景创新合作。五、加强人工智能场景创新要素供给15. 推动场景算力设施开放。鼓励算力平台、共性技术平台、行业训练数据集、仿真训练平台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为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场景创新提供算力、算法资源。鼓励地方通过共享开放、服务购买、创新券等方式,降低人工智能企业基础设施使用成本,提升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的算力支撑。16. 集聚人工智能场景数据资源。推动城市和行业的人工智能“数据底座”建设和开放,采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提供数据开放服务。加强“数据底座”的安全保护,对个人信息、商业秘密、行业重要数据等依法予以保护。17. 多渠道开展场景创新人才培养。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教学中设置场景创新类专业课程,激发人工智能专业学生场景想象力,提升学生场景创新素养与能力。鼓励开展场景创新人才培训,通过开设研修班、开展场景实践交流、组织场景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具有场景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专业人才。18. 加强场景创新市场资源供给。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面向中小企业场景创新的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推动场景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市场化投资机构关注场景创新企业,培育一批“耐心”资本,为开展场景创新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行业大企业在与科技企业联合开展场景创新过程中,为场景项目落地和成果推广提供供应链支持,优先将场景创新成果纳入供应链体系。鼓励孵化器、服务机构开展场景路演等活动,帮助企业寻找潜力场景。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07-29
教育部关于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育部启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决定在北京大学等单位(见附件)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三至五年的试点工作整体规划,坚持统筹推进,加强系统集成,以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为抓手,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落脚点,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形成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支撑教育强国战略与教育现代化。高等学校要重点推进四项工作,包括创建智能化教育环境,提升教师技术素养与应用能力,推进教师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服务地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等。地市和区县要重点推进六项工作,包括推动教师应用智能助手,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开展教师智能研修,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建设与应用教师大数据,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等。二、坚持问题导向,确定试点主攻方向。各试点单位要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难题,明确试点工作的主攻方向。要着力推进师生应用智能助手(平台、系统、资源、工具等),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改革,为教师减负和赋能。要着力依托智能教育平台系统,探索推进人人协同、人机协同的“双师课堂”,解决区域、学校、城乡教育不均衡难题,探索缓解教师编制供给不足的新路径。要探索利用平台系统,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和点评能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要探索建立或应用教师能力诊断测评系统,诊断教师学习发展需求,开展精准培养培训。要建设和应用教师大数据,采集动态数据,形成教师画像,支撑教师精准管理,支持教师评价改革。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合力。各试点单位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地市和区县要遴选一批基础好的区域或学校建立实验区或实验校,高校要遴选基础好的院系或部门建立实验基地,先行先试,对拿得准的就快速推开、全面覆盖,确保试点工作落点准、部署快、推进实、成效好。要建立政企校企合作机制,注重引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或专业机构,参与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平台开发、资源建设等工作,确保技术先进性、引领性、适用性。建立专家指导机制,要引进高校科研团队或专家建立指导专家组,做好方案研制、试点推进、迭代升级的指导工作,教育部将通过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与成效评估。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成效。教育部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省份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同志亲自推进,整合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力量,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单位要落实专门经费用于试点工作,确保申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将通过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的项目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试点单位要明确试点工作的预期成效,建立可量化、可监测的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督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教育部将采取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工作验收,并视情况对试点单位进行调整。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将年度工作进展、节点性成果、重要媒体宣传等及时报我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工作司联系人:贾炎龙、王炳明,电话:010-66096771、66096873;邮箱:jsszhc@moe.edu.cn。附件: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2021年9月7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09-07
科技部关于支持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函》(苏政函〔2020〕1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支持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赋能苏州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示范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二、充分发挥制造业优势,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等重点方向,加强机器学习、智能计算等人工智能前沿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智能化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拓展应用场景,在生物医药、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标杆。三、加强政策创新,健全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新机制。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健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领军企业培育、多元化资金投入、多层次人才供给等新机制,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健全重点领域伦理规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完善就业体系和城市治理体系的新路径。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江苏省人民政府推进苏州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专此函复。科技部2021年3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03-19
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建设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湘政函〔2020〕1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长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二、依托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长沙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教资源优势,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入挖掘算力、数据等优势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行业标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创新。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制造业转型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径。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长沙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专此函复。科技部2021年3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03-19
五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顶层设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7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pdf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0-07-27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2020年1月21日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社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培养和汇聚具有创新能力与合作精神的高层次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原创算法、高端芯片和生态系统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学科交叉融合亟待深化,人才培养导向性亟待加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部署,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着力构建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勇闯“无人区”的高层次人才,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托“双一流”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内涵,构建基础理论人才与“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并重的培养体系,探索深度融合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水平,为我国抢占世界科技前沿,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供更加充分的人才支撑。(二)基本原则需求导向、应用驱动。以解决人工智能重大理论和实践应用问题为牵引,促进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转化应用。以产业行业人工智能应用为导向,拓展核心技术和创新方法,实现人工智能对相关学科的赋能改造,形成“人工智能+X”的复合发展新模式。项目牵引、多元支持。服务支撑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发展规划的任务需求,统筹布局多学科交叉的基础理论、算法、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等方向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政策支持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加大投入,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力支持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格局。跨界融合、精准培养。深化人工智能与基础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哲学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丰富完善人工智能主干知识体系和跨学科核心知识体系,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和特色方向。把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规律,学用结合,强化实践。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面向领域和应用方向培养学生掌握不同学科的概念体系、方法工具等方面的知识。强化产教融合,构建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共同体。二、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三)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加大对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稳定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构建多类型、高质量、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涵盖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研究,以及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产业创新、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人才。加强人工智能科研伦理教育。鼓励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根据产业技术的最新发展和对人才培养的最新需求,提供试验实践环境,对高校教师开展培训。(四)有序推动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吸引人工智能前沿领域优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注重人才学科背景的多样化、互补性,实行个性化支持政策,实现不同学科背景人才的系统性整合。以双聘等灵活聘用方式吸引企业和科研院所优秀人才到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统筹利用各类资源,为人才流动和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三、打造高水平发展平台(五)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处理与挖掘、智能芯片与系统、数据分析与大数据系统、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等相关方向建设。鼓励高校统筹各类资金,支持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建设,逐渐形成学科优势特色,推动人工智能向更多学科渗透融合。(六)设立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在人工智能发展重大问题和突破方向上,实行联合科研攻关和融合育人,强化课程体系、计算平台、实验环境等条件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优先支持。(七)密切校企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和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建设面向重大研究方向或重点行业应用的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应用场景平台、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和实训基地,共建示范性人工智能学院或研究院。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开展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技能竞赛,引导学生以企业实际问题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四、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八)确立专项任务培养研究生机制。以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问题的专项任务作为研究生课题主要来源和培养载体,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在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中,自主确定研究生培养规模,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成本分摊机制。对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博士生,高校应参照科研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保障和提高博士生相关待遇的具体办法,保护博士生的合法权益。(九)强化博士生交叉复合培养。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算法、关键技术和核心应用,强化问题导向的多学科交叉博士生培养,提高博士生将不同学科理论与方法、科学前沿与企业实践进行整合再创新的能力。支持高校与人工智能领域骨干企业、产业化基地和地方政府设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建立任务驱动的跨行业跨学科导师团队,促进科研协同创新发展和博士生联合培养。完善工程博士培养标准,加大工程实践在培养方案中的比重,联合企业开展人才职业能力认证培训。鼓励企业向博士生开放课程、数据、案例、工具和实训平台。(十)加强课程体系建设。面向全产业链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设计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避免简单“拼盘化”。以理论沿革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为主干,打造人工智能核心知识课程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与数学、物理学、计算机、控制、神经和认知科学、心理学等学科交叉融合的人工智能基础课程。以重大科技前沿和产业应用创新需求为导向,打造人工智能关联知识课程体系,鼓励高科技创新企业参与建设一批“场景驱动”的应用型模块课程。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教材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瞄准人工智能国际前沿和国内发展短板,加大国内外联合培养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博士生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国际交流,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学术会议与论坛,创办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科研平台和基地,加强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和培训。鼓励高校发起和组织人工智能国际大科学计划,创设国际学术组织和大学合作联盟。推动制定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和伦理规范。大力培养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国际化人才。五、加大支持与组织力度(十二)健全学科设置机制。健全以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以自主试点、先行先试方式,自主设置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十三)完善学科评价机制。完善以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应用成效为核心的学科评价体系,探索有利于新兴交叉学科深度融合发展的评价办法,给予相对宽松的建设和评价周期。鼓励高校开展自我评估,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开展第三方评价,合理借鉴国际评估。构建激励学科交叉研究人员动态流动的复合评价机制,认可其对来源学科和交叉融合学科的双重贡献,以及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形式。(十四)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将人工智能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综合考虑有关高校高水平师资、国家级科研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攻关任务,以及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等情况,安排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招生计划专项增量。积极引导高校通过实施常规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办法,切实优化招生结构,精准扩大人工智能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十五)健全学位质量保障机制。鼓励高校在人工智能相关学科设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开展多样化教学评价。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立人工智能专门工作组,负责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承担学位评审相关工作。完善硕博贯通培养和分流退出机制。设立跨学科评议专家组,设置专门的评议要素,适时进行人工智能领域学位论文抽检和人才培养质量专项检查。(十六)加强资金投入引导。鼓励高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收入等各种资源,加大支持研究生培养、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力度。加强与骨干企业的合作,利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校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加大对人才培养、应用研究、基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十七)加强组织实施。教育部加强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成立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指导高校实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评估机制。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0-01-2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业和草原人工智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取得应用突破,全球加速进入智慧化新时代,人工智能将成为未来第一生产力,对人类生产生活、社会组织和思想行为带来颠覆性变革。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深化智慧化引领,既是全面建成智慧林业的重要举措,更是林草业顺应时代潮流、实现智慧化跃进的良好机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精神,全面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核心业务中的应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林草业现代化需求为导向,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与林草业融合创新为动力,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特点,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智慧化引领,实行全行业共建,强化全周期应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合创新,智慧跨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管理。建设智慧林草业,注重信息与林草业各个环节、各种资源、各项业务的深度融合、集约共享和协同推进。从组织管理、顶层设计、基础设施以及应用示范工程等多维度切入,实现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技术创新,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实现由低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换。通过科技创新,推动林草业生产力的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的重要作用,推进林草业现代化建设。坚持协同联动。以创新思维来谋划、统筹林草业信息化发展。加强科研机构与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深度合作,不断优化有利于林草业发展的技术环境,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和优势,推动生态建设和发展。注重数据协同共享,建立数据标准规范,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推行数据开放服务。加强安全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林草业信息安全水平。坚持与时俱进。以问题为导向,对当前林草业现状进行科学分析、准确判断,充分分析供求关系、消费层次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以智慧化的手段建设林草业,推动生态发展,用更智慧的决策系统掌控精细管理、促进协同服务,实现最优化的创新管理,跟踪世界林业和草原发展动态,进一步促进全行业的对外开放。(三)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2025年,实现林草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重点建设领域中示范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成为新的林草业重点建设领域的重要支撑和业务创新增长点,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使管理体系协同高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体系完备有效,成为实现林草业现代化的新途径,有力支撑我国林草业建设迈入智慧化的目标。面向林草重大应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理论和技术及其研究成果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建成面向林草应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链,从制度上营造全行业重视林草人工智能应用的政策环境。第二阶段,到 2030年,林草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先进水平,在林草业领域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果,并开始在大范围区域实现推广。加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林草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创新应用,加快林草基础资源信息整合工作,林草智能信息平台相互连通,林草数据基本整合完成,基本建成面向全行业统一的林草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国林草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统一管理和服务。为林草业生产者、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提供网络化、智能化、最优化的科学决策服务,政务管理更加科学高效。主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拥有完备的设施和技术装备,保障人工智能技术与林草业务的充分融合。第三阶段,到 2035 年,林草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能够完全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应用的活力,形成成熟的林草信息化产业链,使人工智能技术与林草得到真正完全融合,成为林草管理现代化的有力手段。实现林草信息决策管理定量化、精细化,林草服务信息多样化、专业化和智能化。形成一批全球领先的林草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建成更加完善的林草人工智能政策体系。二、主要任务(一)建设生态保护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森林生态系统保护领域、草原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领域、荒漠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创新监管模式,开展智能监测,搞好预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激发生态保护新动能,实现生态保护智能化,形成生态保护新模式。森林生态系统保护。通过接收卫星影像并进行分析,跟踪森林生态系统实时变化,运用机器视觉技术和深度学习算法,及时发现森林消长变化,进行动态监测,有效评价森林生态健康状况。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地面监控探头等立体监控网络,发展人工智能自动图像识别技术,突破对野生动物和草原有害生物的地理位置、群体数量识别技术瓶颈,实现对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有害生物、破坏草资源等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为依法严格保护草原和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提供强力技术支撑。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利用下一代多媒体智能技术,将湿地卫片、航片等信息和数据进行综合使用、协同认知,推进湿地规划、保护、监测和管理智能化。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充分应用无人机低空遥感技术、图像识别和大数据技术,高效、实时、全自动化地开展数据采集,提高荒漠生态系统监测调查水平、荒漠生态系统安全评价工作效率。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野外红外相机监测、野生动物声纹、卫星定位追踪、图像的智能识别等技术,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物种监测与保护。基于泛在通信网络和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无人驾驶巡护车和智能巡护机器人,进行自然保护地的监测与巡护管理。利用分布式数据库、云计算、人工智能、认知计算等技术优势,建设自然保护地“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资源分布和变化动态,分析各种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现状和保护成效,为生态治理和预防生态退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提升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智能监测能力,探索形成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智能监测模式,服务自然保护地发展。(二)建设生态修复人工智能应用体系。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通过部署传感器、控制器、监测站和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在种苗培育领域、营造林领域、草原修复领域、湿地恢复领域,构建智能化分析平台,建立决策支持系统,进行智能无人机自动操作,实现林草业智能化的跨越。种苗培育。将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与传统种苗生产相结合,广泛应用于精品苗木研发、种植、培育、管理和在线销售的各个环节,实现苗木智慧化种植、智能机器人管理、大数据评估和合理化采购等功能,加强林草种质资源监测与保护。营造林。利用智能控制植树机器人、林业经营智能机器人、林业施肥机器人开展各种作业,感应树木种类和环境变化,利用深度学习技术,分析相关数据,进行精准预测和演算,实现智能无人自动操作。草原修复。基于草原监测信息,以及草原生态修复技术成果等资料,建立草原大数据,开发草原生态修复专家支持系统,自动生成“草原生态修复处方图”。研发种草改良方面的无人飞机、无人驾驶机械等技术产品,实现自主精确播种改良,提高草原生态修复效率。湿地恢复。应用深度学习技术,构建湿地动态变化趋势预测模型,对湿地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形成科学的湿地修复方案,加强湿地资源的恢复与治理。(三)建设生态灾害防治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利用无人机、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和高速的数据处理能力,监控、分析、处理、过滤大量实时数据,在林草火灾防治领域、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领域、沙尘暴防治领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领域,实现智能监测、智能预警和智能防控。林草火灾防治。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巡护、智能视频监控、热成像智能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林草火情监测。应用通信和信息指挥平台,提高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火情监测、应急通信、辅助决策、灾后评估等综合指挥调度能力和业务水平。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应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监测等技术,通过林草有害生物智能图片识别,结合地面巡查数据,加强数据挖掘分析、提高林草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与综合防控能力。沙尘暴防治。应用大数据挖掘、深度学习技术,结合位置、网络、移动终端等服务,形成沙尘暴预报模型,开展智能预报,提高沙尘暴灾情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为降低灾情损失提供智慧手段。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利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重点解决疫源候鸟迁徙、野生动物重要疫病本底调查、疫病快速检测等难点问题,提高现场快速诊断、主动预测预警、疫情防控阻断等方面支撑能力,变“被动防控”为“主动预警”。(四)建设生态产业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利用智能芯片、机器人、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与生态产业深度融合,在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领域、竹藤与花卉产业领域、木材加工利用领域、生态旅游领域,实现智能种植、智能监控、智能引导、智能咨询和智能设计,实现智能化控制、精准化配置、高效率利用、可持续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将人工智能技术与经济林产业深度融合,通过科技创新、优化品种,调整产业结构,建设一流的经济林产业原料基地,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市场完善的产业体系,推动特色经济林产品高质量发展。竹藤与花卉产业。通过人工智能种植技术,调整种植方案,进行花卉的智能化种植,进行智能设计,使竹藤园林设计、种植、采集、储存、分析变得空前高效和准确,实现体验竹藤园林景观感知新体验。将图像视觉智能搜索与植物园实地场景结合,打造基于AI的智慧植物园,为公众提供植物识别、植物地图精准推荐等应用场景。木材加工利用。利用知识智能化技术,将经验转化为数据,将数据转化为知识,将知识融入到自动化系统,打造无人化生产车间,提高木材加工利用生产过程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生态旅游。建设AI公园,利用图像识别、语音识别、人脸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情感分析和人机界面等技术,开发“虚拟机器人公众服务系统”,形成自然保护地智能公共服务新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咨询服务。通过人工智能+地理信息技术,结合大数据、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电子门票智能管理,对比分析各项数据,监测游客流量、游人位置,人员密度,进行景点环境承载力监测,对景区进行监控、引导和预警,为游客提供智能服务和新的旅游体验,提升生态旅游景区的智慧化管理水平。(五)建设生态管理人工智能应用体系。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生态管理工作领域、生态公共服务领域、生态决策服务领域,为业务管理、舆情分析和领导决策提供智能化服务。生态管理工作。建设智能办公系统,用先进的办公系统取代传统OA进行办公业务处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公效率、办公质量,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建设生态大数据中心,打造生态大数据监测采集体系,加强生态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建设无人值守的智能运维监控平台。依托最先进的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数据库、操作系统、虚拟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运行状态的全面监控,对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和敏感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提高系统运维的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实时性、准确性。建设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基础上的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提升行业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生态公共服务。建设智能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并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重构智慧感知、智慧评价、智慧决策、智慧管理服务和智慧传播的政府管理新流程,形成政务服务新格局。依托中国林业网,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为林农、林企及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权威全面的信息服务,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加大力度推进智能化的新媒体建设,开展林草业态势综合展示、智慧生态系统展示的创新应用,传播绿色生态,传递友爱和谐,普及生态知识。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采用聊天机器人等人工智能手段,实时在线回答群众疑难问题。生态决策服务。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展现技术开展专项分析,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开展一体化的智慧林草大数据应用,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林草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综合运用海量数据进行态势分析,提供科学决策新手段。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充分发挥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主体功能为宗旨,通过集约化整合与分析,形成支撑林草业核心业务的信息基础平台,实现部委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为国家生态建设、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提供决策服务。三、保障措施(一)加强政策机制保障。谋划顶层设计,深入研究生态现代化建设的特点、规律和需求,把握人工智能多学科综合、高度复杂的特征,从战略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统筹谋划林草人工智能顶层设计。建立共创共享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IT企业等单位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品牌、市场等资源上的合作,调动行业内外优势资源共同参与林草人工智能建设,推进政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建立共创共享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行为引导、规范和评价,将共创共享的内容、数量、质量、存储、使用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二)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增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立林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培育林草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开展并推广林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建设,形成技术研究与行业应用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局面。加快建立并完善林草人工智能技术知识产权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转化,带动林草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联合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领先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校、企业等单位,建立科研创新、产业化、咨询服务、人才培养一体化平台,共同推动形成林草人工智能发展创新动力。(三)加强人才资源保障。创新人才引入渠道,为不同层次和领域的高端人才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创业平台,鼓励更多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共同攻克技术难关。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林草业信息化培训和教育基地主渠道、主阵地方面的优势,联合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校的培训资源,加强不同层级人员的专业培训。开展科普活动,加大林草人工智能知识普及,让公众了解人工智能的基本知识及在林草业建设中的应用,使林草人工智能真正成为一项政民互动的大工程。设立人才培养合作机构,与林草业院校合作设立人工智能学院,构建林草人工智能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与林草业科研机构合作成立林草人工智能研究重点实验室,专攻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搭建高科技新兴技术平台,提升人工智能行业高度,促进人才行业自律。(四)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推动作用,积极依靠市场的力量,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并培育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业化能力。创新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草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方式、合作模式,扩大融资渠道和建设规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11月8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19-11-08
科技部关于支持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皖政秘〔2019〕12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支持合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在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创新供给。充分发挥合肥在智能语音、机器人等领域研发机构多、专家团队高度集聚等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部署,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在具有产业优势的细分领域加强应用示范,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水平。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在政策法规、伦理规范、安全标准、人才引育等方面积极探索,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创新产学研用协同机制,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科技部将积极配合合肥推进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专此函复。科 技 部2019年10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19-10-17
编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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