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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简介:
视听艺术,经典传承。影视行业是指进行电影或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宣传等业务相关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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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2022年,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深入推进创新创优,推出一大批在思想内涵、艺术呈现、表现形式上具有较高水准的优秀节目,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聚焦主题主线,创作播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节目,在凝心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扶持标准(一)参评节目类型参评节目应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创作播出的季播、周播和特别节目,包括公益、文化、综艺、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类型(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由广电总局另行组织评选,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节目须为各单位原创节目,并在对应季度首次播出。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平台联合制作的节目也可推荐参评。(二)参评节目要求1.突出时代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2.坚持价值引领。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段实现思想传播和价值引领。3.坚持创新融合。在理念、内容、形式、手法上积极创新,生动阐发中华民族独特的思想内涵、人文精神、道德观念,传播中华美学风范。顺应融合发展大势,贴近青年人需求和特点,在创作、生产、播出、宣推等环节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在多屏终端传播效果好、影响力大,实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机统一。二、评选扶持方式(一)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由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向广电总局推荐。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创新创优节目进行初评筛选后向广电总局推荐,每季度可推荐广播节目3档、电视节目4档。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直接向广电总局推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每季度可推荐广播节目4档、电视节目4档,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每季度可推荐电视节目2档。(二)广电总局将组织广播电视领域专家学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评议,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广电总局还将组织年度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季度年度评审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nrta.gov.cn)向社会公告。(三)对于评出的季度、年度创新创优节目,广电总局均予以通报表扬,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例会、主流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等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端正创作思想,强化精品意识,重视节目主题、立意、形态的研发和创新,持续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高峰之作。(二)精心组织。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要组织指导所辖单位积极申报,做好节目筛选、把关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http://xcs.pingshen.nrta.gov.cn)进行网上申报(填报手册见附件1)。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请将《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纸质版、2期广播节目样带、2期电视节目样片,邮寄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信息中心,联系人:孙州义,电话:010-86096235,邮编:100866)。(三)建立机制。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应依据广电总局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评选、奖励扶持制度,建立相应的创新创优推荐评选、奖励扶持工作机制,配套资金,长效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申报填报手册.pdf2.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pdf联系人:王艺林电话:010-86097439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023年2月22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3-02-22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 363-2023。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开。附件: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pdf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2月1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3-02-0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12月30日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进一步夯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编制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历史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从业人员数量保持增长态势,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呈现出专业化、高学历化、年轻化的趋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资源日益丰富;人才政策日益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高层次人才激励效果日益显现。当前,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演进,5G、4K/8K、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术不断发展,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VR/AR/MR等视听内容形态不断创新,媒介使用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涌现,大视听格局渐显,未来电视前景广阔,新型人才、高层次人才、复合人才需求与日俱增,人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空前凸显。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弱项短板: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名家大师、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相对缺乏,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全媒体专业人才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不足,人才潜力活力发挥不够;人才分布不均衡,基层一线、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薄弱;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不科学、激励保障不足仍然存在。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强国建设,人才是关键。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面临新形势,肩负新任务,锚定新目标,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间人才工作任务更加紧迫和繁重。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文化建设和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党育才,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实施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发展战略,以重大人才工程为牵引,以培养重点领域人才为关键,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锻造听党话跟党走、专业化复合型、有担当肯实干的广电铁军,构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竞争新优势。(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管人管事管导向管阵地相统一,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业产业中,促进行业高质量高效能发展。——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发展战略布局,坚持人才引领行业发展的战略地位,破解人才队伍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激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队伍创新活力。——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人才培养自信自强,遵循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策的精准度,打通体制机制堵点难点,建立促进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三)发展目标——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培养一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文学艺术家、全媒型专家型新闻传播人才,在重点领域涌现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领军型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人才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需求,坚持面向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才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发展动力、创新活力,显著提升人才引领发展的成效。——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适应新时代全媒体传播体系需要,人才队伍区域配置、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断改善,人才梯次配备更加合理,高层次领军人才质量提高,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涌现,关键领域人才紧缺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着力解决人才发展的制度制约,为人才松绑赋能,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人才流动更加顺畅有序,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彰显。三、重点任务(一)强化人才队伍政治建设深刻把握广电工作是政治工作的鲜明定位,把政治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提高人才队伍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持续强化人才队伍理论武装,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人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培养胸怀“国之大者”的行业栋梁。深入开展“四力”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进一步提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强化政治素质考核,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吸纳,注重从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按照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的要求,确保广电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人手中。(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大视听发展格局、全面推进未来电视发展,着力提高行业人才核心竞争力,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引进一大批站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元宇宙等科技发展最前沿,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掌握未来电视技术走向的战略科学家。对标国家重大产业布局,着力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和经营管理人才,助力智慧广电建设和大视听发展格局构建。发现和培养一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熟悉新闻传播规律、善于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新闻宣传和国际传播名家。发现和培养一批坚守人民立场、艺术精湛、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培养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善于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市场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大视听产业领军人才。(三)着力推动青年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青年人才培养,着力发现培养一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优秀青年人才,不拘一格使用青年人才,促进涌现更多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在重大项目、重要节目、重要工程中挑大梁、当主角,为其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探索青年人才接续培养机制,推行导师制、师徒制等有效方式,注重发挥名家大师、领军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完善优秀青年人才全链条培养制度,发挥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制定个性化青年人才培养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四)加强视听新媒体人才培养牢牢把握媒体深度融合大背景下新时代网络视听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传播繁荣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使命作用,打造一支立足新阶段、展现新姿态、推动新传播的网络视听领域先进人才队伍,推动网络视听精品不断推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支持网络视听和传统广播电视领域开展人才智力、内容供给、技术创新等多方面深度交流合作,培养全媒型媒体人才。建立完善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强化网络视听播音员主持人、网络主播、网络视听内容审核员等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思想引领、文化培育、道德建设和专业能力提升。设立网络视听领域专业奖项,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在网络视听内容创作、技术创新、专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导向作用,统筹利用推优、项目扶持等方式给予一批优秀网络视听人才更大支持,引导网络视听向精品化、主流化、精细化发展。支持视听产业园区设立专门人才培养培育基地,利用产业集群的规模优势打造人才培养良性环境。强化网络视听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坚持依法管网治网,不断加强网络视听播音员主持人、网络主播、网络视听内容审核员等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正气,营造向上向善的清朗网络视听空间。(五)建强基层一线人才队伍夯实基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队伍,着力完善机制、加大力度、补齐短板,推动基层一线人才队伍强起来。鼓励支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才力量,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广播电视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围绕“视听+乡村振兴”加强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现培养人才。支持中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基层广电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培训、推荐评选、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灵活采用集中培训、送教下基层、远程教育等教育培训形式,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强广电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四、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一)新闻舆论人才队伍聚焦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人才队伍。强化政治素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强化实践锻炼和岗位历练,组织引导人才参与重大主题宣传、重要新闻报道、重点节目栏目,培养更多知名记者、编辑、评论员、主持人、播音员。组织新闻宣传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采访调研。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管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新型主流媒体,实施全媒体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全媒体人才。(二)文化艺术人才队伍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提供更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抓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专业人才培养和支持,培育一批高水平文艺创作人才,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名家大师。坚持实践标准,注重在文艺创作特别是主题作品创作一线,发现和培养高水平文艺创作人才。充分发挥评选表彰、项目扶持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要求,鼓励扶持一批优秀国产电视剧、文艺节目、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片等视听作品及人才,加快推动视听内容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教育,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文艺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以文艺业务骨干培训项目为主要抓手,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文艺创作人员到基层“下生活”制度,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不断增进人民情感和创作积累。围绕电视剧、网络剧片拍摄制作流程,加强摄影、录音、美术、服装、化妆、道具、烟火、置景、灯光、特效等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职业教育。(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聚焦引领未来创新发展,培养造就一批瞄准科技前沿、潜心研究攻关、掌握关键技术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坚持长远眼光,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更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适应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元宇宙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领域与新兴技术领域交叉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专家库建设,发挥行业内外专家咨询指导作用。实施技能人才开发行动,完善广电行业特有技能人才职业技能标准,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四)国际传播人才队伍聚焦适应新时代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需要,建设一支覆盖广泛、专兼结合、善于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国际传播人才队伍。依托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发现培养一批在“视听中国”系列活动、中外媒体合作、对外宣传报道、影视节目交流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国际传播人才定向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具有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人才。(五)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聚焦构建新时代大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在集聚、吸引、孵化产业人才方面的作用,着力培养造就高质量复合型产业人才队伍。加大系统化培养力度,培养一批熟悉传播规律、擅长新媒体平台运作、懂策划营销的人才队伍。适应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求,积极培养和引进市场运营、产业投资、视听经纪、内容策划、国际贸易、艺术管理、产业融合等方面人才。五、重点举措(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使用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赋予用人主体在人员招聘、编制使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上的更大自主权。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注重在重大宣传报道活动、重大题材创作、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识人选人用人。建立符合大视听发展新需求的人才发现机制,拓宽、畅通新型人才发现晋升的渠道,探索异地工作、特聘、兼职、顾问等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遵循精神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积极为人才松绑,在创作研究、经费使用、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方面赋予人才更大自主权。鼓励领军人才、创新人才“揭榜挂帅”带团队、出成果。深化完善项目制、工作室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方式,为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快车道”。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现象,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分类评价,对新闻传播人才,着重评价其成果作品的社会影响、传播主流价值以及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贡献等;对文艺创作表演人才,着重评价其代表性成果和作品的影响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增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精神力量的贡献等;对基础研究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行业或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经营管理人才,着重考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营管理业绩以及推动大视听产业发展的贡献等。丰富评价方式、优化评价周期,推行代表作制度。对创作人才、科研人才试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重大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畅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根据构建大视听发展格局需求,推动增设相关专业职称。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政策,鼓励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充分激发团队和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活力。对从事基础性研究等研发周期较长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或基本薪酬的比重。建立健全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开展科研、创意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鼓励国有广电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措施,推动建立符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支持国有控股广电上市公司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开展股权激励。探索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核心骨干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二)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围绕未来电视、广电5G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促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集中力量办好广电总局实验室、媒体融合创新中心,培育一批一流产业园区、领军企业,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培养基地。推动人才培养关口前移,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机构与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人才培养,实行订单培养、源头培养,有针对性地培养急需和高精尖缺人才。鼓励高等院校搭建文化、艺术、技术、传播跨学科综合培养平台,推动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强广电与网络视听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注重发挥其指导服务功能,拓展教育培训抓手,夯实人才培养基础。推动广电与网络视听职业教育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院校共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联合行业企业开发教材、标准体系,申办开展行业技能竞赛,探索建设产教技术创新平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实现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贯通。分层分类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制订实施《2023—2027年广播电视教育培训规划》,坚持采取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研修班、报告会、大讲堂、人才论坛等多种形式,面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教育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贯穿实施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做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作风、党内政治文化、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开发广电红色教育基地,增强政治建设和党性教育的现实针对性。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开设高层次人才轮训班,实施中青年骨干人才专业研修计划。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构建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创作领域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鼓励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健全人才挂职、调研、考察制度,组织专家学者、文艺工作者等从业人员到社会实践前沿、生产生活一线,开展国情考察、社会调研、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人才交流合作。健全人才流动机制,营造开放有序、良性竞争的用人环境。鼓励新闻采编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岗位交流,鼓励新媒体人才和传统媒体人才双向交流,鼓励传统媒体人才向全媒体人才转型,培养一批适应大视听发展格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信息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流动、有效配置。优化人才地域分布,打造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杭州、长沙等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人才聚集和辐射作用。支持国家级广电机构发挥“国家队”人才优势,与地方建立人才定向培养、对口交流机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边疆、民族地区开展人才合作。大力支持广电人才“引进来”和“走出去”。发挥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人才聚集作用,建设好高水平引才引智平台。鼓励行业专家、领军人才、文艺创作人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海外分支机构吸引使用本土化人才。(三)建立健全人才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制度加强人才引领凝聚。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凝聚人才、引领人才优势,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团结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各方面人才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做好专家人才思想政治工作。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大力宣传优秀人才典型,做好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以及各类全国性评选表彰的人才推荐工作,表彰和推荐一批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杰出贡献和突出成绩的优秀团队和人才。鼓励各地区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组织举办技能竞赛、人才宣传展示等活动,促进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大对专家人才的保障力度,努力提高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为创作人才、科研人才减负松绑,减轻其事务性负担,减少对创造性劳动的干扰,让他们心无旁骛地开展创作、科研工作。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赋予人才更大的经费使用权、项目决策权、成果处置使用权。加强对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凝聚。积极做好网络主播、网络视听主创、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等新文艺群体工作,建立落实教育引导、培养培训、管理服务等制度,着力提高新文艺群体政治素质、导向意识、把关能力和专业水平。广泛吸引新文艺群体参与重点视听作品的创作生产,培养高层次人才。在新文艺群体的职称评定、档案管理、表彰奖励、人才项目申报、业务培训、会员发展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做好代表性人士联系服务和组织吸纳等工作。健全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委员会建设,对从业行为进行行业规范,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惩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新文艺群体的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吸纳新文艺群体中的优秀人才壮大党员队伍。六、组织实施(一)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明确责任具体抓,建立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同组织、宣传、人社、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二)强化人才工作督促指导加大督促考核,将人才政策落地、人才投入力度、人才环境优化等作为广电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根据人才规划,制定有关落实方案,并定期向总局报送人才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监测,建立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制度,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实施成效。总局根据报送信息以及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落实。(三)营造良好人才生态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人才发展规划的阐释解读,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工作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12-30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教育电视台,中直有关单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现将《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12月6日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科技发展、技术变革新趋势,探索推进题材、体裁、风格、样式创新。短剧创作传播日益活跃,发展潜力强劲。短剧通常采用单集时长15—30分钟的系列剧、集数在6集内的系列单元剧、20集内的连续剧、周播剧等多种形态,具有篇幅短小、内容精炼、情节紧凑等特点,与中长剧集、微短剧、短视频等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多样化收视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短剧为人民所急需,符合精神文化产品精品化的发展规律,已成为一种新趋势,应当大力倡导推动。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媒体格局、传播方式深刻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视听发展格局,现就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制定意见如下。一、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短剧创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建设短剧创作传播良好生态,推动短剧创作健康繁荣。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新时代短剧创作要坚守人民立场,让人民成为作品主角,把思想倾向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积极反映人民生产生活的伟大实践和喜怒哀乐的真情实感,打造立足生活接地气、人民群众欢迎喜爱的优秀作品。要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下生活”作为重要的创作方式,发掘更多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现象新人物,通过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故事和人物,描绘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讴歌人民群众的新风貌、新奋斗、新精神。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检验标准,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在提升短剧作品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性上下功夫,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三、加强现实题材短剧创作。新时代短剧创作要深刻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大势,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把反映新时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生动展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十年的伟大成就和伟大变革,生动展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用跟上时代的优秀短剧热忱描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恢宏气象,讲好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故事。要把目光投向世界、投向人类,创作更多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优秀短剧。四、提升短剧创新创造能力。拓展短剧题材类型,突出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主题主线,深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挖掘选题,面向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打开创作视野,形成主题突出、百花齐放的生动景象。丰富短剧创作来源,鼓励优秀中短篇小说改编短剧,增强短剧剧本文学性。开拓短剧艺术境界,把中华文化价值、中华美学精神作为创新的重要源泉,彰显高尚的精神境界、涵养崇高的审美追求;善于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激发短剧创意灵感,积极探索新的艺术形式和表达手段。统筹发挥短剧和中长剧集等不同类型剧集优势特长,根据题材特点和内容含量合理安排篇幅,既倡导史诗气象的鸿篇巨制,也鼓励删繁就简的精炼短剧,推动电视荧屏、视频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剧集供给结构科学合理、内容丰富精彩。五、培育壮大短剧创作主体。要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百花齐放,发扬艺术民主,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尊重广大电视剧网络剧工作者的艺术创新创造,激发电视剧网络剧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深入把握新时代视听产品受众需求和观看习惯,尊重和遵循短剧艺术规律、传播规律、市场规律,适应不同传播媒体、面向不同受众群体,积极创作开发系列剧、单元剧、连续剧、时代报告剧等不同形态短剧产品,支持鼓励在主题创作中重视采用短剧形态、加强短剧创作规划。鼓励各电视台立足本台实际、本地实际,积极创作生产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短剧,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生活气息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剧品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经营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要重视短剧篇幅短小、内容精炼、节奏轻快、定位精准等优势,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在资源、人才、营销、排播、宣传等各方面对短剧进行倾斜性支持。六、构建现代短剧传播格局和市场体系。坚持好作品进入好平台、好时段,各电视台和网络视听平台要积极采购具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平的优秀短剧,在卫视黄金时段播出或在首页首屏上线。鼓励各电视台统筹卫视频道和地面频道、各网络视听平台统筹网页端、客户端、OTT端等,推动日播、周播、季播等播出模式创新,提高短剧播出频次,加强短剧宣传推送,扩大短剧受众规模,形成立体多元的短剧传播体系。各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要积极开展自制或主导制作短剧,重视短剧版权开发经营;各网络视听平台要发挥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通过自制、定制、版权、分账等方式进一步激活短剧创作动能;各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经营机构要及时捕捉市场需求,推出满足受众心理期待的优秀短剧,打造精神文化生活新亮点,形成短剧投资、生产、消费良性循环。七、加强短剧文艺评论。紧跟创作实践,加强短剧艺术规律和审美属性研究,积极组织开展短剧创作评论,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政治性、艺术性、社会反映、市场认可有机统一,增强文艺批评的褒贬甄别功能,引领短剧创作正确方向。要重视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灵活多样开展短剧创作舆论引导。要加强优秀短剧宣传,提升短剧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及时研究总结优秀短剧创作经营经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表扬推广。八、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管主办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把好短剧导向关、内容关、播出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播前审查审核各项制度。电视剧网络剧相关行业组织要发挥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作用,为推动短剧创作健康繁荣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12-0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5G频道技术白皮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各相关单位:为规范和促进5G频道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内容、业务汇聚,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视听新需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编制了《5G频道技术白皮书》,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特此通知。附件:5G频道技术白皮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022年12月6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12-0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近年来,伴随移动互联网的深度应用和视频拍摄制作技术的逐渐普及,以及长短网络视听平台的快速发展,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微短剧,因其制作成本低、内容轻量化、传播分众化等特征,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具有独特艺术形式、业务模式、传播方式的新兴网络文艺样态。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基于长视频平台点播和基于短视频平台账号推送的网络微短剧的管理和引导,推动其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总体呈现出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一种新兴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利用技术手段脱离监管,发展快、势头猛、不规范、问题多,形成对主流作品“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对网络传播秩序造成冲击。为引导网络微短剧规范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微短剧创作提升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网络微短剧具有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产品双重属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微短剧的创作与宣传推广,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网络微短剧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二、管理原则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决落实“两个所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活力和秩序,做到监管与繁荣并重、提正与减负并重,把网络微短剧与网络剧、网络电影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进行管理,准确把握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传播规律,不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机制,奖优惩劣、激浊扬清,推动网络微短剧传播秩序持续规范、内容质量稳步提升。三、主要措施(一)严肃、扎实开展“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聚焦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内容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开展专项整治。各省级广电管理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督导辖区内“小程序”接入和分发的重点网络视听平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及时健全加强管理的制度机制。对存在问题的网络微短剧,采取责令整改或下线处理;对传播违规网络微短剧的“小程序”及其开办主体,视情节轻重,采取断链、下线、下架、注销备案、停止接入服务、吊销相关许可、联合惩戒等相应措施;对内部管理制度缺失或松懈、安全隐患较大、问题整治不到位的“小程序”接入和分发平台,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整改、严肃处置。指导重点视听平台完善算法和推送机制,加大优质网络微短剧推送,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二)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1.依法依规纳入管理。对网络微短剧创作传播的各主体、各环节,遵循网络视听管理一致性原则,实行一体化管理。包括微短剧类“小程序”在内的各网络微短剧服务的开办主体,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依规纳入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管理,“小程序”提供者和接入、分发平台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管理规定。网上传播的包括“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在内的所有微短剧,须通过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内容审查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按照网络剧片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依规纳入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管理的“小程序”类微短剧,或者用户个人上传的微短剧,网络平台应对相关接入、分发、链接、聚合、传播的网络微短剧等视听节目,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或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落实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不得为违规微短剧提供相关服务,发现问题的,立即实施断开链接、下线、停止接入等处置措施。2.加强创作规划引导。坚持内容为王,加强前置管理。充分挖掘广播电视媒体和专业机构的网络微短剧原创潜能,发挥示范效应,壮大正能量供给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网络微短剧节目规划信息的管理,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点网络微短剧实施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制度:网络视听平台招商主推的,在长短视频平台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或剧场、专区置顶播出的,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其它的网络微短剧,由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指导网络视听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3.加强重点剧片跟踪指导。建立重点网络微短剧月度、季度、年度跟踪指导机制。聚焦党和国家重大主题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动态制订、调整、完善全国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重点目录。积极配置优质专家资源,进一步畅通重点剧片创作指导意见的反馈渠道,及时对制作机构进行提示和风险预警。4.加大精品扶持力度。依托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指导例会、精品创作扶持等机制,支持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微短剧,塑造更多鼓舞和激励青少年的人物与故事。将网络微短剧作为子项,积极申报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中国梦”主题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和展播展映、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等活动。对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性达到较高水准的网络微短剧,在网络剧片的内容审核、发行许可证发放、资金扶持、评奖评优、文艺阅评、算法推荐等方面予以支持。5.强化内容审核。严格把好网络微短剧的导向关、片名关、内容关、审美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播出关。对特殊题材网络微短剧,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核发上线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或剧场等专区置顶播出,按有关规定由总局统筹管理。持续开展对网络视听平台播出、链接的网络微短剧的抽查、复审、备案、登记等工作,对问题节目、账号,坚决予以清理,对问题平台,坚决予以整治。6.突出结构管理。按照“丰富题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压缩数量”的思路,将重点网络微短剧播出平台的微短剧纳入网络视听节目播出调控机制,统筹考虑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在各平台和全平台所占比例和呈现形式,加强首页首屏、专区专栏、热榜热搜等关键页面和版面的动态监管,坚决防止问题作品上线,避免同类题材内容扎堆,推动主题精品扩大传播。鼓励支持播出平台因地制宜开设优秀微短剧专栏、专区、剧场等,建设微短剧品牌剧场,提升优质微短剧节目的美誉度。7.严格许可证发放。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网络微短剧,发放《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获证作品上线播出时,应于节目片头的显著位置展示统一标识和许可证号,接受公众监督和上线全周期监管。没有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逐步退出首页首屏。8.坚守管理底线。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网络视听平台和制作机构的政治引领,对节目规划、创作、生产、审核等各环节加强指导和把关,在网络微短剧的管理中亮明“红灯”、划出“红线”,严禁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节目创作和播出,严防历史虚无主义的创作倾向,严防节目“低级红”、“高级黑”问题。深入落实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要求,持续整治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畸形审美、违法失德艺人、炫富拜金、浮躁悬浮等问题。9.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导网络视听平台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平台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责任,对用户个人上传以及接入和分发的“小程序”类微短剧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加强网络微短剧的内容审核把关和规范管理。从严落实总编辑负责制、“三审制”、内容审核员培训等各项制度规定,提升平台问题节目的发现、审核、处置能力。落实规划报备、成片报审、上线管理、应急管控等规定。10.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和业务指导。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加强微短剧创作方向导向把关,加强培训和阅评,提升制作机构的业务能力。发挥网络视听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制定“小程序”传播微短剧行为规范、统一标准,发布行业通报,进行风险预警,曝光违规典型、以案说法,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公益倡议书等方式,褒优贬劣、明辨是非,凝聚行业共识和力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落实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MCN机构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其制作网络微短剧的行为,促进青年人才孵化、优质内容供给和正能量传播。四、加强组织领导1.要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建设和方法指引,建设责权一致、分级负责、系统高效的网络微短剧管理工作责任机制。2.要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防范应对复杂变化的网上意识形态风险,加强对网络微短剧的舆情风险预判、会商研判、动态调控与及时监管,实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健全应对举措,丰富政策和管理的工具箱,打主动仗,出组合拳,行一盘棋。3.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和播出机构健全内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贴近一线解决辖区内网络微短剧发展与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精准性,为打造更多网络微短剧精品力作提供规划、引导、组织、把关、调控、保障等支持。特此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022年11月14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11-14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现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10月28日附件: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10-28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为适应新时代电视剧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电视剧制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打造中国电视剧的标志性文化符号,广电总局决定自2022年9月21日起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各发证机关为审查通过的国产电视剧核发许可证时,应同时下发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指导电视剧制作机构下载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源文件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外网下载,网址:http://59.255.75.30:81/dsj/dsj-ui.html。国产电视剧播出时,须使用片头统一标识,准确标注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号,放置于每集电视剧片头前展示。各播出机构须确保完整、规范使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016年2月25日由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6〕21号)中,关于“在每集电视剧剧名出现的画幅中,明确标明发行许可证号”的规范要求不再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静态版式样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022年9月20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09-20
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经研究,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项目代码:Z175050040004,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7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0号)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附件:1.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总表2. 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财政部2022年6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总表附件2: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06-08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5月20日
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05-20
编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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